商标侵权:警告信
根据商标法,警告信是商标所有人要求第三方不得使用其受保护的商标或可能与其混淆的标志。
警告信的目的是试图达成庭外和解,以避免法律纠纷(禁令、禁令诉讼)。
如果第三方的商标权受到侵犯,则有理由发出警告信。如果商标在贸易过程中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被使用,或存在混淆风险,就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商标所有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首先必须将涉嫌的商标侵权行为记录在案,因为在必要时,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和陈述是在法庭上成功执行停止和终止索赔的先决条件。
带有处罚条款的停止和终止声明
为了保护商标所有人免受重复商标侵权行为的侵害,被警告的公司被要求承诺今后不再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某种标志,并在今后违反该停止和终止令时支付固定的或尚未确定的合同罚金(受处罚的停止和终止声明),但须接受处罚。 带有处罚条款的停止和终止声明的目的是在不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有效防止今后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发出警告信的同时,通常还会要求商标侵权人提供有关商标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范围的信息,包括合同伙伴、分销渠道以及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营业额和利润的详细信息(知情权)。
这些信息用于确定损害赔偿金额,除了发出警告函的费用外,商标所有人还可以要求商标侵权人赔偿损失。
在发出商标警告的情况下,发出停止和终止声明的期限通常很短,只有几天,因为商标所有人希望在必要时通过临时禁令暂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对警告信应认真对待,因为忽视警告信或做出错误的反应都可能导致高昂的费用。在作出反应之前,最好请律师检查警告信和商标侵权指控。也可以提交定制的停止和终止声明。
竞争法
在竞争法中,警告信也是防止竞争者不公平行为的常用手段。